真愛不麻煩

債務人受到威脅時的合法反擊方法

金管會已發布「金融機構債權催收委外最低標準化」的範例,明確規定催收只能在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進行。若催收公司過度騷擾,使債務人感受到威脅或生活受到干擾,債務人有權檢舉該催收公司。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在將債務外包催收前,必須書面通知債務人,明確告知催收的單位、金額和檢舉電話。催收公司在進行外訪催收時,也必須出示身份和「授權書」。

雖然債務人有還款的義務,但銀行和催收公司都應遵循法律規定,避免使用暴力、脅迫或恐嚇的手段。若銀行違反規定或尋求黑道協助追債,一旦被查證,金管會將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

債務人在面對催收時,應冷靜應對,與銀行協商還款計劃。還款後,應要求催收公司提供清償證明,並確保清償紀錄已傳送至聯合徵信中心,以保護個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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