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麻煩

外遇通姦罪的告訴:何時不能提出?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當配偶對於外遇行為表示縱容或宥恕,則不得提出告訴。縱容意指事前的放縱或容許,而宥恕則是事後的原宥或寬恕。例如,若甲與乙明知彼此都已婚,但仍發生不正當關係,被甲的配偶丙發現。甲為了得到丙的宥恕,承諾每月支付生活費二萬元。但甲後來未履行承諾,丙雖然憤怒,但由於之前已表示宥恕,因此不得再告訴甲和乙的通姦行為。甲不支付生活費的問題,丙只能透過民事途徑尋求救濟。

簡而言之,對於配偶的通姦行為,一旦表示宥恕,告訴權即喪失,且不能因後悔而恢復。這樣的法律規定旨在保護家庭和諧,避免因一時的衝動而對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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