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麻煩

離婚時,是否需要律師來協助爭取監護權?

監護權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的行使。這不僅包括權利,還涉及對子女的扶養和教育義務。

在夫妻還未離婚之前,通常不會出現監護權的問題。只有在離婚後,監護權的問題才會浮現。根據我國的法律,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權原則上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如果夫妻之間無法達成協議,或者沒有進行協議,那麼法院可以根據任何一方的請求,或者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來進行裁定。

因此,最佳的做法是請律師協助簽署離婚協議。如果一方希望獨立監護,那麼另一方必須簽署放棄所有監護權的文件。如果夫妻雙方對孩子的監護權持有不同的意見,他們可以請律師向法院提出訴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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