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麻煩

若樓上鄰居不修補漏水,能否提起訴訟?

羅先生面臨一個問題:他家的臥室每次下大雨時都會漏水,原因是樓上鄰居的露台有裂縫。儘管羅先生與鄰居討論此事,鄰居只同意在露台上建一個遮雨棚,但這被管委會認為是違建。最終,鄰居表示只願意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對此,羅先生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鄰居在三十天內修復露台的裂縫,並明確表示如果因此造成家具損壞,鄰居將需要承擔相關責任。如果三十天後鄰居仍未修復,且家具受到損害,羅先生可以提起刑事訴訟,指控鄰居故意毀損,並在民事上要求修復和賠償。

如果漏水是因為房屋結構問題,且仍在保固期內,羅先生可以要求建商賠償。但如果漏水是因為公共管線施工不當或涉及公共區域,如樓梯間,則可以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管委會使用社區公共基金支付修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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