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麻煩

若男方不願意簽字離婚,該如何處理?

離婚可以分為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如果夫妻之間無法或不願達成協議離婚,可以選擇通過判決離婚,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請。但這需要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規定。有關離婚的詳細問答,可以參考本站的離婚問答網頁或本版的相關問答。

對於與大陸地區的人士離婚,根據兩岸條例第52條,協議離婚的方式和其他要件應依照行為地的法律。而判決離婚的事由則應依照台灣地區的法律,即民法第10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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