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雖然家庭暴力問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重視,但要證明某人實施了家暴行為,仍然需要提供確鑿的證據。這對許多受害者來說,是一個經常被忽略的挑戰。因此,許多人問:是否需要在當天進行傷勢檢查?是否必須前往大型公立醫院?
答案是,傷勢檢查不必定在當天,但從證據的角度看,時間越長,質疑的可能性就越大,這對受害者不利。有些質疑可能出乎意料,例如對方可能會說你是故意自殘,或者說你們是互相攻擊。因此,越早進行檢查越好,以避免對方有機會捏造事實。而且,任何醫院或診所都可以進行檢查,不必特地前往大型公立醫院。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傷勢檢查報告,也不一定能證明家暴。因為這只能證明你受傷,但不能直接證明是由對方造成的。但如果存在安全疑慮,即使只有傷勢檢查報告,警方和檢察機關仍可能會發出緊急保護令。
除了傷勢檢查,家暴的其他證據還包括:現場照片、錄音、錄像、證人以及其他能夠加強證明的相關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