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灣有一名尤姓軍官與吳姓人妻女同事發生了不正當的關係,結果被尤妻當場抓到。當時,兩人立即簽下和解書,承諾共同支付尤妻百萬元的賠償金。
然而,事後吳女因經濟困難無法支付賠償金,於是將整件事情坦白告知其丈夫。吳女的丈夫憤怒之下將此事告上法庭,而尤妻也因為兩人未支付賠償金而提告。結果,這對外遇的男女被地檢署以通姦罪起訴(雖然通姦罪現已失效)。
尤男在事後否認了與吳女的性關係,他強調兩人只是有曖昧的關係,並表示因不熟悉法律而簽下和解書。而吳女則坦然承認兩人確實有過性行為。即使現在通姦罪已經失效,但只要有足夠的證據,仍可以以侵害配偶權提告。
這起事件再次提醒大家,外遇不僅會破壞家庭,還可能導致法律糾紛。當家庭出現問題時,最好的方法是坦誠面對,尋求專業幫助,而不是選擇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