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麻煩

情感牽絆與法律角力:通姦罪的爭議與後續措施

在這則案例中,一位獄中服刑的男子意外接獲當爸的消息,但調查後發現孩子非親生。疑心孩子父親是「小王」,因此對妻子提告,將其以通姦罪判刑。然而,短短數天後,通姦罪違憲的宣布,導致妻子免除刑事責任。

通姦罪的消退:維護家庭僅餘和誘罪

透過調查、言語挖掘和蒐證等方法,能證明第三者以誘拐的方式讓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或「配偶」脫離,私奔等,從而損害監護權或配偶權的行使。若有確鑿的罪證,則可以根據刑法第240條的「和誘罪」提出指控。如果第三者的行為是為了營利或發生性關係而誘拐,且有關鍵證據,特別是性關係的證據,則處罰可能更嚴重,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選擇:家庭侵害和誘罪的界線

儘管通姦罪被宣告違憲,但丈夫仍有可能以侵害配偶權的名義對外遇的妻子及第三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然而,外遇行為通常具有隱蔽性,難以調查且容易觸法。我們建議您尋求專業徵信社的協助。如果存在性行為,證據較為明確,則索討慰撫金的成功率更高,額度也可能更高。

離婚是選擇:以性行為為依據提起離婚

如果您能獲取對方在外遇時的性行為證據,則可以直接依據刑法第十九條的第二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提起離婚,並根據對方的過失請求精神賠償。因此,成功抓姦的話,不僅可以索討侵害配偶權的慰撫金,還能再請求離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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