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麻煩

如何成功進行強制離婚?掌握十大確保離婚的策略!

離婚十大要件

當你遇到一個堅決不願意離婚的伴侶時,你可能會感到無助。但別擔心,法律已經明確列出了十個可以申請離婚的理由。即使對方不同意,以下的行為都可以作為強制離婚的依據:

  1. 重婚:如果配偶與他人再婚,即使在國外,都可能被認定為重婚。
  2. 與他人合意性交:不僅限於外遇,買春或約砲也都算。
  3. 虐待:不只是身體上的傷害,長期的言語辱罵也算。
  4. 姻親間的虐待:例如婆媳問題升級到虐待程度。
  5. 故意拋棄:長期故意放棄家庭。
  6. 意圖殺害配偶:只要有真實的殺害意圖,都可以作為理由。
  7. 不治之症:例如愛滋病等。
  8. 重大精神疾病:需要從過往的案例中找出標準。
  9. 生死不明超過三年
  10. 故意犯罪被判超過半年:但這有時效性,需要注意。

即使不符合上述條件,還可以根據其他重大原因提出離婚請求。但請記住,只有「受害人」或「過失較小」的一方才可以提出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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