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的過程中,有時一方可能會試圖轉移財產,以避免在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中被分割。這樣的行為不僅不公平,而且可能違反法律。那麼,如何追討這些被轉移的財產呢?
首先,如果對方在離婚前,為了規避財產分配,故意處分或轉移名下的財產,例如賤賣房產或將財產過戶給其他人,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這些交易。計算這些財產的價值時,通常會以當時的市場價格為基礎。但是,如果這些交易是為了履行道德義務,例如給父母的孝親費,則不在此限。然而,如果突然增加孝親費的金額,或將房產贈與給父母,這些不尋常的行為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脫產行為。根據民法,夫妻一方為了減少財產分配,在法定財產制消滅的五年內處分的財產,都可以被視為婚後財產。如果您在知道對方脫產的兩年內沒有採取行動,則可能會失去追討的權利。最後,如果您擔心對方可能隱藏或轉移財產,且法院無法調查到,您可以考慮尋找專業的徵信社來協助調查。